花垣县人民医院职称竞聘考核方案
分类: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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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花垣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8-08-16
为了完善我院职称竞争晋升、聘任机制,体现公平公正、重能力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职称竞争晋升及聘任制改革、调整优化医院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调动我院广大职工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爱岗敬业、努力奉献、勤奋好学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范围
在职在编在岗职工
三、基本条件
1、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2、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与所在岗位相同或相近;
3、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服从领导安排;
4、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①竞聘之日至上年度内累计病事假或离岗达到或超过半年以上;
②近五年内出现责任事故或因违规违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三次);
③近五年内年终考核出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④竞聘当年未在院刊上发表专业类稿件。
四、竞聘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监督指导及受理竞聘争议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石献斌
副组长:颜贵新
成员:陈强军、张安顺、蔡鹏、梅文胜、刘茂渊、石成、祁进、屈飞芳、杨正刚、陈学敏、龙犟、吴永芬、周卫红、凌芳、陈慧群、吴革资
2、竞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各种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竞聘条件的人选。
3、考核评分,根据《评分标准》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4、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分别对同级同类竞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领导小组根据人社部门批准的设岗数额和竞聘人员成绩排序情况确定各级别职称聘任人选。
5、为了确保竞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参加竞聘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五、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近五年的年终考核(20分):全部合格为15分,优秀每年加1分;
2、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20分:按周年计算),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聘任现职年限(20分):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年度内累计请病事假或离岗超过2个月则该年度计0分;
4、院内职务(10分):院领导1.0分/年,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0.5/年,班组长0.25分/年,按照任现职以来实际担任院内职务年限计算,未满一年不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
5、学历(10分):取最高学历,不累计加分,硕士研究生10分(无学位证9分),本科8分(无学位证7分),大专5分,中专或高中3分,非统招全日制在职教育学历较统招全日制学历低1分;
6、附加分(10分):任现职期间,①获得各级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称号,省级5分/次,州级3分/次,县级2分/次,院级1分/次;②参加专业领域内举办的各种大赛获奖: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州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院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③担任专业领域内学术团体职务:省级:主任委员5分,副主任委员4分,委员3分,州级:主任委员4分,副主任委员3分,委员2分。同年被多部门授予同一项目内容荣誉,按照最高级别计分。
7、竞聘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10分):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作出评定说明意见,重点倾斜一线骨干和多劳绩优的专业技术人员。
8、当年参与竞聘因名额有限未聘者,每满一年加2分。
9、同级别竞聘分数相同,依次参考资格证取得年限、从事本专业年限、任现职年限及年龄。
10、竞聘当年在院刊上发表1篇专业类稿件获得竞聘资格,发表2篇加1分,发表3篇加2分,以此类推,累计不超过5分。
11、请假扣分:从职称竞聘之日开始至上一年度内累计休假达一个月(30天)扣0.5分,达2个月扣1分,以此类推,达180天取消竞聘资格。
12、近五年内出现责任事故或因违规违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1次扣2分,2次扣4分,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竞聘资格。
13、积极参加院内业务学习(含远程教学),满5次加1分,满10次加2分,以此类推,累计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