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花垣县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通知
分类: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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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验证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4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二)培训实施
1、2017年培训对象:2016年未参加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公需科目四)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教育系统外)。
2、培训内容:根据湘人社函[2016]46号文件精神,2016-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3、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4、培训地点:待定
(四)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1、报名程序:需要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到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统一报名登记,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应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服务中心报送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上报含电子档、要有联系电话),以便我局统筹安排培训。其他需要培训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到管理服务中心报名登记,越期不报,视同放弃培训。
2、培训安排: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拟分2期。每期500人,先集中报一、二两期,人员报满后,再安排第三期,集中培训两天,自学两天请各单位分批分期合理安排参训人员,培训拟定于9月中旬开始。
3、培训管理:由于专业技术人员晋、评、聘、考职称都需要经过继续教育培训,未参加培训者,一律不予办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培训登记证。因未及时报名参加培训而影响晋、评、聘、考职称者,责任自负。
三、培训经费
为保证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顺利进行,县财政局解决培训工作经费,各单位自行解决培训书费(《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20.8元/人),各单位应在9月6日前将单位盖章的参训人员花名册(含电子档)交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对培训时间安排或其他事项有异议,可来电联系。
联系电话:7222425,QQ:1315556104,联系人吴家兴。
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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